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3年中秋、國慶將至,為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監管,規范節日市場價格秩序,優化節日市場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安徽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現就有關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如下:
一、增強守法自覺。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的,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增強社會責任感,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依法明碼標價。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做到公示的價格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不得散布漲價謠言;不得串通漲價、突擊漲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帶有價格附加條件的,須如實標示,不得含糊標示。
三、禁止哄抬價格。各餐飲、住宿、旅游、交通、泊車等行業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價格政策規定,不得隨意漲價,禁止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務)價格。各旅游景區景點要規范經營行為,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嚴禁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各酒店賓館經營主體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不得進行價格欺詐。
四、規范促銷活動。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應當遵守促銷行為一般規范、價格促銷行為規范。應當在醒目位置明確標示商品或者服務的優惠價格、條件和期限,遵守價格促銷承諾,不得虛假優惠折價,不得使用含糊不清、容易引起誤解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視頻等實施欺騙或者誤導。未明示限制性條件的,視為無限制性條件。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等方式銷售商品的,還應當在醒目位置標示商品的運輸費用、配送方式、價款支付方式等內容;給予優惠的,應當明確標示優惠方式。
五、加強行業自律。各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六、嚴查違法行為。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各相關經營者應根據以上提醒,及時、主動糾正不規范價格行為。在中秋、國慶期間,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巡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和行業組織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電話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及時依法處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樅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稿件來源: 樅陽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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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蔣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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